哈尔滨办理公租房需要什么手续-天津桂豪办公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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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证2、户口簿3、《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4、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相关证明办理公租房需要的手续是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或者向房管局提出申请?

工作人员受理初审。

出具《备案回执》。

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

等待审核批示!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引用法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拿一份公租房申请表,准备户口本,身份证,收入证明,已婚人士出示结婚照,未婚人士出示单身证明,外来人士办理暂时居住证,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填入表格中,递交就行了1、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

3、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办理公租房的手续是首先必须是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

提交户籍证明,外来人员要提交居住证。

还要提交收入证明,收入必须符合申请的标准?

外来人员需要申请公租房的,还需要满足就业达到申请要求规定的年限并且要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引用法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一)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或离异的提供相关证明)。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及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收入情况证明;

(三)家庭资产情况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住房证明等。

(五)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居住和生活,应提供与申请人共同居住和生活的相关证明。

(六)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户籍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

以上规定的材料,属证明类的提交原件;

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类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办理程序申请人在规定申报期限内,向户口所在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外来务工人员和外籍来哈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申报?

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理由不成立的,上报区政府指定机构核准。

区政府指定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将收到的初审材料转给住房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民政、商务、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公积金管理机构分别进行审核,并根据各有关部门反馈的审核意见汇总后形成核准结论。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理由不成立的,报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对核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登记,并由区政府指定机构向申请人发放《哈尔滨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社区详细问问吧办理公租房需要的手续是到住房保障窗口或房管局提出申请!

出具备案回执?

条件是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等!

引用法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